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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所代理的多起购房纠纷近日获得法院胜诉判决

来源:
2024-04-25

近期,我所成功代理了多起购房纠纷案件,为购房者挽回了损失。

案件一:成功!起诉仅2个月,成功退款逾400万元(包括律师费和利息)。

张先生(化名)于2021年3月份与南京市某地产开发公司签订《房屋买卖合同》。双方约定开发商应于2022年8月份向张先生交付所购房屋,但截至2023年11月份,开发商一直未交付房屋,此时距离约定的交付日期已过去一年有余。张先生在多次催促无果后,委托了我所代理此案。我所接受委托后,认真研究案情并采取了果断有效的诉讼措施,经过我所律师的多轮工作,双方达成和解,开发商一次性退还了全部购房款逾400万元并支付了占用利息逾10万元,甚至包括律师费及起诉费用数万元。接受代理不到2个月,本案成功,张先生的损失得以全部挽回!

案件二:胜诉!房屋认购后,房价大跌,15万元定金全额退还。

李女士(化名)于2023年7月份与南京市某地产公司签订《房屋认购协议》,支付定金15万元,双方约定房屋总金额220万元并须在《房屋认购协议》签订后7日内订立《房屋买卖合同》。认购协议签订后,李女士得知该房屋价格已跌至约140万元,若购买将直接损失约80万元。在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未果后,李女士委托了我所代理此案。我所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相关工作。不到一个月,在我所律师的努力下,李女士拿回全部定金。

案件三:成功!被开发商欺骗购房,10万元定金全额退还。

王先生(化名)在销售人员的劝说下,于2023年8月份与南京市某地产公司签订《房屋认购协议》,支付定金10万元。双方约定在认购协议签订后10日内签订正式《房屋买卖合同》。但签订认购协议后,王先生与家人商议后,决定不购买,并要求解除认购协议并退还定金。王先生委托了我所代理此案。本案的难度较高,类似案件,法院一般不会返还定金。我所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,准确找到案件突破口,高效完成案情分析及相关诉讼材料准备,第一时间提起诉讼。最终,在我所律师的努力下,王先生的10万元定金全额退还。


以上案例为虚构示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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